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2024年博士学位授予加强建设单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学、音乐、美术与书法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与曲艺学院、传媒学院、城市艺术与创意学院、电影学院、书法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5个教学单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泰山学者3人、齐鲁文化名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
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重点学科3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研究机构1个,省级研究基地12个。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6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瞄准国家文化发展需要,创作了一批优秀原创性艺术成果。学校近年来在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舞蹈“荷花奖”等全国性展演评奖中,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近千项;获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55项。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以“闳约深美”为校训,弘扬“重品德、厚基础,重实践、强学术”的办学传统,坚持内涵式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德艺双馨、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优秀艺术人才。学校扎根山东、面向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现代化高水平艺术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山东艺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者。
2.考生报考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且成绩合格。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艺术类专业与各省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3.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学院 | 专业名称(含方向)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4 | 省内: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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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4 | 省内: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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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10 | 北京1、河北1(历史类)、辽宁1(历史类)、江苏1(历史类)、浙江1、安徽1(历史类)、河南1(历史类)、湖南1(历史类)、广东1(历史类)、陕西1(历史类) |
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4 | 省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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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4 | 省内: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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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论 | 4 | 省内: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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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 | 4 | 省内: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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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4 | 省内: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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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与曲艺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 | 4 | 省内: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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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4 | 省内: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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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2 | 辽宁3(历史类)、安徽3(历史类)、 福建3(历史类)、河南2(历史类)、广东3(历史类)、四川3(历史类)、陕西3(历史类)、重庆2(历史类) |
电影学院 | 电影学 | 4 | 省内: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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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
学院 | 专业名称(含方向)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备注 |
音乐 学院 | 音乐学 | 4 | 省内:25 | 按山东省音乐类统考音乐表演子科类和音乐教育子科类分列计划:音乐教育15、音乐表演10 |
音乐表演 (演唱方向) | 4 | 省内:33 | 仅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省外:13 | 仅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河北1、山西1、辽宁1(历史类,仅限美声唱法)、吉林1(历史类)、黑龙江1、江苏1(历史类)、浙江1、安徽1、福建1(历史类)、河南1(历史类)、湖南1、四川1、陕西1(历史类) |
音乐表演 (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 4 | 省内:35
| 按乐器种类分列计划:长笛2、单簧管2、双簧管2、大管(巴松)2、圆号2、小号2、长号1、大号1、小提琴8、中提琴2、大提琴5、低音提琴2、竖琴2、西洋打击乐2(仅限马林巴、定音鼓) |
省外:10 | 仅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西洋打击乐(西洋打击乐培养方向为:马林巴、小军鼓、定音鼓,其他打击乐器考生慎报) 北京1、河北2、安徽1、河南1(历史类,西洋打击乐仅限马林巴、定音鼓、小军鼓)、湖南1(西洋打击乐仅限马林巴+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广东1(西洋打击乐仅限小军鼓与马林巴)、海南1、重庆1、陕西1(历史类) |
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 4 | 省内:33
| 按乐器种类分列计划:唢呐2、笛子4、笙3、柳琴1、琵琶4、阮3、扬琴3、筝2、二胡8、大提琴1、低音提琴1、民族打击乐1(仅限排鼓、马林巴) |
省外:14 | 仅限唢呐、竹笛、笙、柳琴、琵琶、中阮、扬琴、古筝、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民族打击乐培养方向为:排鼓、堂鼓、小军鼓,其他打击乐器考生慎报) 河北1、安徽2、河南2(历史类,民族打击乐仅限排鼓、堂鼓)、湖南2(民族打击乐仅限马林巴+小军鼓、马林巴+排鼓)、广东2(民族打击乐仅限小军鼓与排鼓)、海南1、重庆2、陕西2(历史类) |
音乐表演 (钢琴演奏方向) | 4 | 省内: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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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8 | 河北1、安徽1、福建1(历史类)、河南1(历史类)、湖南1、广东2、重庆1 |
美术 学院 | 绘画 | 4 | 省内:74 |
| 入校后进入基础部学习一年,一年后根据专业学习和测试成绩,结合双向选择的原则分为油画、版画、壁画、实验艺术、美术教育方向 |
省外:71 | 河北5、辽宁4(历史类3、物理类1)、江苏12(历史类10、物理类2)、浙江8、安徽10、福建2(历史类1、物理类1)、江西2、河南4(历史类3、物理类1)、湖南9、广东2、重庆3、四川5、西藏3(文史2、理工1)、新疆2(少数民族计划) |
雕塑 | 5 | 省内: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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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10 | 天津1、河北1、江苏1(历史类)、浙江1、安徽1、福建1(历史类)、江西1、湖南1、广东1、四川1 |
中国画 | 4 | 省内:25 |
| 大一为国画基础课程,大二根据专业学习成绩,结合双向选择的原则分为山水花鸟、工笔人物、意笔人物方向 |
省外:23 | 江苏4(历史类3、物理类1)、浙江4、安徽4、福建3(历史类2、物理类1)、河南4(历史类3、物理类1)、湖南4 |
戏剧 学院 | 表演 | 4 | 省内: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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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1 | 河北1、山西1、内蒙古1、辽宁1(历史类)、黑龙江2、江苏1(历史类)、安徽1、江西1、河南2(历史类1、物理类1)、湖南2、广东1、重庆1、贵州1、云南1、西藏1(文史)、陕西1(历史类)、新疆2(1个普通类计划,1个少数民族计划)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省内: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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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1 | 天津2、河北2、内蒙古1、吉林1(历史类)、黑龙江1、江苏1(历史类)、浙江1、福建2(历史类1、物理类1)、河南2(历史类1、物理类1)、湖南2、广东2、陕西1(历史类)、宁夏1(历史类)、新疆2(1个普通类计划,1个少数民族计划) |
戏剧影视导演 | 4 | 省内: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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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0 | 北京1、河北2、辽宁2(历史类1、物理类1)、吉林1(历史类)、黑龙江2、浙江1、安徽2、福建1(历史类)、河南1(历史类)、湖南1、广东1、广西1(历史类)、贵州1、陕西1(历史类)、宁夏1(历史类)、新疆1(普通类计划) |
现代音乐学院 | 音乐教育 | 4 | 省内:61
| 仅招收山东省音乐教育类统考声乐技能项为美声、民族、流行(通俗)且器乐技能项为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的考生 |
省外:8 | 音乐教育类统考声乐技能项不限唱法,器乐技能项仅限钢琴、手风琴、双排键 河北2(仅招收音乐教育类统考器乐主项)、黑龙江1(仅招生音乐教育类统考声乐主项)、河南1(历史类)、浙江1(仅招收音乐教育类统考声乐主项)、安徽1、湖南1(仅招收音乐教育类统考器乐主项)、陕西1(历史类) |
音乐剧 | 4 | 省内: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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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5 | 江苏1(历史类)、浙江1、湖南1、四川1、陕西1(历史类) |
流行音乐 | 4 | 省内:26 | 仅招收山东省音乐表演类统考技能项为下列方向的考生:流行(通俗)唱法、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萨克斯、钢琴、双排键、手风琴 各方向计划分配如下:流行(通俗)唱法9、电吉他3、电贝司3、架子鼓2、萨克斯4、钢琴1(注:入校后以流行音乐风格为主)、双排键1、手风琴3 |
省外:5 | 仅招收音乐表演技能项为下列方向的考生:流行唱法、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萨克斯、双排键、手风琴 河北1(仅招收器乐方向考生)、安徽1(仅招收器乐方向考生)、河南1(历史类,仅招收器乐方向考生)、湖南1(仅招收声乐方向考生)、重庆1(仅招收声乐方向考生) |
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省内: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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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50 | 河北4、辽宁4(历史类2、物理类2)、江苏8(历史类4、物理类4)、浙江4、安徽7、福建2(历史类1、物理类1)、江西2、河南4(历史类2、物理类2)、湖南6、广东2、重庆2、四川4、新疆1(少数民族计划) |
环境设计 | 4 | 省内:60 |
| 该专业包含公共艺术方向 |
省外:50 | 河北4、辽宁4(历史类2、物理类2)、江苏8(历史类4、物理类4)、浙江4、安徽7、福建2(历史类1、物理类1)、江西2、河南4(历史类2、物理类2)、湖南6、广东2、重庆2、四川4、新疆1(少数民族计划) |
工艺美术 | 4 | 省内: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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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15 | 河北1、江苏2(历史类1、物理类1)、浙江1、安徽1、福建2(历史类1、物理类1)、江西1、河南1 (历史类)、湖南2、广东1、四川2、新疆1(少数民族计划) |
陶瓷艺术设计 | 4 | 省内: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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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15 | 河北1、辽宁2(历史类1、物理类1)、江苏2(历史类1、物理类1)、浙江1、安徽2、江西1、河南1(历史类)、湖南2、广东1、重庆2 |
艺术与科技 | 4 | 省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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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 舞蹈表演 | 4 | 省内:60 |
| 培养方向为中国舞,请舞种为国际标准舞和流行舞的考生慎报; 建议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考生报考 |
省外:54 | 北京4、河北7、山西10、辽宁3(历史类,仅限中国舞)、安徽7、福建4(历史类3、物理类1)、江西3、河南5(历史类4、物理类1)、湖南5(仅限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广东2、陕西1(历史类)、新疆3(少数民族计划) |
舞蹈学 | 4 | 省内: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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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4 | 省内: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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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5 | 河北1、山西1、安徽1、河南1(历史类)、广东1 |
传媒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省内: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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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2 | 河北3、辽宁2(历史类1、物理类1)、江苏3(历史类2、物理类1)、安徽3、河南3(历史类2、物理类1)、湖南3、广东3、重庆2 |
动画 | 4 | 省内: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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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0 | 浙江3、安徽3、福建3(历史类1、物理类2)、江西2、河南3(历史类2、物理类1)、湖南3、重庆3 |
摄影 | 4 | 省内: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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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与创意学院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 | 省内: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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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 | 4 | 省内: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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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美育艺术方向) | 4 | 省内:40 | 仅招收山东省音乐教育类统考声乐技能项为美声、民族且器乐技能项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 |
电影学院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省内: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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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5 | 河北2、辽宁2(历史类)、浙江2、安徽3、福建2(历史类)、江西2、河南2(历史类)、湖南4、广东2、重庆2、四川2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 | 省内: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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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20 | 河北2、辽宁2(历史类)、江苏2(历史类)、浙江2、安徽2、福建2(历史类)、湖南2、广东2、重庆2、四川2 |
书法学院 | 书法学 | 4 | 省内: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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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10 | 河北2、江苏1(历史类)、浙江1、江西1、河南1(历史类)、湖南2、广东1、陕西1(历史类) |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化妆美容设计方向) | 4 | 省内:80 | 1.对化妆品、美容、美发等相关用品有过敏情况的考生请慎重报考;适宜女生报考,男生慎报 2.由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实施教学,本专业的四年学习均在国内完成,学费32000元/年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4 | 省内:80 | 由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实施教学,本专业的四年学习均在国内完成,学费32000元/年 |
3.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院系 | 专业名称(含方向)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备注 |
音乐学院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4 | 10 | 全国计划 |
4.按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院系 | 专业名称(含方向)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戏曲与曲艺学院 | 表演(戏曲方向) | 4 | 38 | 全国计划;仅限京昆表演(京剧),其中老生8、花衫2、青衣6、小生2、花旦4、武生4、刀马旦2、武旦2、老旦2、架子花脸3、文丑1、武丑2 |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 | 4 | 24 | 全国计划;仅限京昆器乐(京剧),其中京胡5、京二胡2、月琴3、三弦3、阮2、板鼓3、大锣2、铙钹4 |
曲艺 | 4 | 10 | 全国计划;仅限地方剧种表演-评书、鼓曲,其中评书7、鼓曲3 |
所有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办法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1.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2.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雕塑、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音乐教育(美育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实行平行志愿,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类别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确定。综合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专业,在山东省内录取时按乐器种类分列招生计划;流行音乐专业,在山东省内录取时按流行演唱及乐器种类分列招生计划;音乐学专业在山东省内录取时按山东省音乐类统考音乐表演子科类和音乐教育子科类分列招生计划。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请舞种为国际标准舞和流行舞的考生慎报。
3.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按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能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2)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3)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校考专业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按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1)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曲艺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联考成绩合格,按照省际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2)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录取时按行当分列招生计划;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录取时按乐器分列招生计划;曲艺专业录取时按评书和鼓曲分列招生计划。
(3)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省际联考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5.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6.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5.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6.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7.我校招生简章如与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8.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9.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艺术学院所有。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0,0531-86423303
招生监督电话:0531-86522332
学校网址:https://www.sdca.edu.cn
通信地址:
长清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文东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