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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6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更好适应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自2019级新生开始,我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统一按照综合性艺术表演人才进行培养。具体公告如下:

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培养以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钢琴、二胡、小提琴、大提琴专业方向为主的综合性专业人才,其他专业方向入校后须服从职业教育学院的专业培养方案。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培养以中国舞表演、拉丁舞表演专业方向为主的综合性专业人才,其他专业方向入校后须服从职业教育学院的专业培养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