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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郑重声明

发布日期:2015-03-22 浏览量: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机构为学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信息,均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sdca.edu.cn)。

我校专业成绩于2015年4月中旬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专业合格证于成绩公布后通过邮寄方式向考生发放。除此公布方式之外,考生接到任何途径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