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8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复, 2024年,我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码:130203)、雕塑(专业代码:130403)2个专业,可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有关报考详情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bgs.sdca.edu.cn/)。

特此公告。

 

 

                              山东艺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