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及山东省学位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院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经审查具备资格的考生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 www.cdgdc.edu.cn 下载)一式两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本人带身份证于 2006年3月24日前到研究生部刘锡君老师处审核、盖章 。 二、网上报名 我省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是 2006年3月1日至29日,届时考生登陆: http://sdtd1.ujn.edu.cn (教育网用户) 或 http://sdtd2.ujn.edu.cn (公众网用户),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接受申请省外学位授予单位硕士学位的考生在我省报名考试。 三、现场报名 安排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石油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等 9个单位设立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29日至31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到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四、考试 2006年5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届时根据报名人数在济南、青岛、泰安等地安排考场。 五、成绩发放 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 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考试成绩大约8月上旬在 http://www.cdgdc.edu.cn 和 http://xwb.sdpec.edu.cn 公布,不再颁发考试成绩合格证。 六、考试大纲及指南 外语考试大纲及指南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英语、法语和德语使用第四版本;俄语、日语使用第五版本。 联系人:刘锡君 电话: 0531-86423607
附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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