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类别
专业最低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2.02
音乐学
60.80
音乐表演(演唱)
74.33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长笛
81.00
单簧管
82.50
双簧管
77.84
巴松
81.84
圆号
76.50
小号(次中音)
78.84
长号(大号)
小提琴
75.00
中提琴
70.50
大提琴
74.50
低音提琴
73.84
竖琴
83.67
打击乐
81.34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唢呐
70.00
笛子
77.17
笙
80.33
柳琴
60.50
琵琶
79.17
中阮
73.67
扬琴
74.00
古筝
三弦
75.50
古琴
80.00
二胡
板胡
73.50
66.50
79.84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78.67
绘画
75.66
雕塑
78.20
中国画
75.40
表演(联考)
217.20
播音与主持艺术
76.18
戏剧影视导演
75.17
音乐表演(音乐剧)
男生
女生
流行音乐
流行演唱
76.17
古典吉他
76.00
电吉他
76.67
电贝司
爵士鼓
萨克斯
双排键电子琴与流行键盘
手风琴
73.00
舞蹈表演
73.33
72.00
舞蹈编导
79.00
表演(戏曲)
90.67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
66.3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77.50
书法学
78.73
(1)基本乐科未过线,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2)按照乐器种类或性别单列招生计划的专业(表演联考除外),分别按照乐器或男女计划数单独划定合格线。(3)表演(联考)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其它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表演(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各联考高校招生条件填报相应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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