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有关部门: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毕业生教育既是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十分重要。根据我院200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06年毕业生教育、毕业鉴定、派遣时间安排及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院毕业生中深入开展毕业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以基层就业为核心的择业观教育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择业观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对大学生择业具有导向和动力作用。开展毕业生教育,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把自己的理想追求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帮助他们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就业成才观,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与大众化高等教育相适应的正确的择业观,引导他们认识到基层岗位是毕业生健康成长、锻炼成才的沃土,更是青年人施展才华和抱负的广阔天地,增强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时代的召唤和国家的要求,变成毕业生的自觉行为,引导毕业生投身基层,尽快成才;与此同时,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和到农村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光荣的积极导向,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引导毕业生投身西部大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业报国。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学院将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有关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法,各系(院)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下发的相关材料,通过专题报告会、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努力营造毕业生敢下基层、愿下基层、乐下基层,基层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在分类指导的基础上,整体推进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他们的道德素质如何,决定着能否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毕业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系(院)要大力倡导“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毕业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一切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行为标准,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当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规范思想行为,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
(三)就业形势政策教育
毕业教育要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和他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立足帮助毕业生客观分析、正确把握当前的就业形势,全面了解专业前景,正确处理就业与深造、职业与事业的关系,引导毕业生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值,增强毕业生就业的基层意识和创业意识。要全面宣传党和政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顺利就业的信心。教育活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邀请机关部门领导、知名学者、艺术家、企业家、成功校友来校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要特别注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感人事迹。
(四)“毕业思源,立业思进”主题教育
学生成长与成功离不开母校的栽培,在毕业生即将离开培养他们的这片天地时,对学生进行爱校教育,发动广大毕业生积极对大学生活进行总结,回顾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成长经历。结合毕业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价调查问卷活动,组织他们通过“我为母校进一言”、“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等活动,为母校办一些实事,以此来表达对母校的感激之情和无限留恋,牢记母校的养育之恩,纪念这段难忘时光。并以此为契机,在毕业生中开展“今日我以山艺为荣,明日山艺以我为荣”主题活动,对大学生进行爱国爱校、奉献荣校教育,激励他们发奋图强,用自己的辛勤和汗水为母校增光添彩,以实际行动来报答母校的培育之恩。
(五)创业成才教育
结合就业形势教育,大力倡导毕业生发扬自强自立精神,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系(院)要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和成功经验,营造创业成才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毕业生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邀请创业毕业生回校进行现身说法,传授经验。同时,要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创业政策、训练毕业生的创业技能,增强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对于有积极创业想法的毕业生,学院、系(院)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各种支持。
(六)“五心”教育和诚信教育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为主旨,在毕业生中开展“五心”教育活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教育毕业生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转化为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
广泛深入地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以客观、公正、真实的自我推荐和严肃、认真的签约态度为重点,强化学生的诚信教育,规范他们的择业行为。同时,加强他们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于即将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要重点培养他们未来踏上社会的诚信意识。通过专题讲座,让学生认识到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是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帮助学生摆脱急功近利的功利主义思想,自觉增强诚信意识;结合典型事例,进行案例分析,让学生切实感受到诚信与成功、失信与失败的关系,认识诚信在个人发展中的重要性,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适应社会教育
毕业生即将面临由“学生”向“社会人”角色转变的适应问题,加强对毕业生的适应社会教育是毕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系(院)要充分发挥往届成功校友的典型教育作用,发挥人力资源专家指导具有针对性的优势,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毕业生提前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做好步入社会的心理准备,增强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竞争力。
(八)文明离校教育
在广大毕业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教育他们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引导广大毕业生采取有意义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反对大吃大喝,反对酗酒闹事;保持“文明山艺人”的良好形象,为自己的师弟、师妹们树立榜样,给母校留下美好的印象,也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组织实施
毕业生教育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系(院)党政领导要亲自抓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系(院)要根据毕业生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教育活动计划。教育计划要科学合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于12日前将毕业教育计划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6月12日—19日毕业教育期间,各系(院)应每天集合毕业生进行集体教育(周六、周日除外),学生处将对各系(院)毕业生教育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各系(院)的具体组织实施情况将被作为考核其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活动结束后,各系(院)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4日前上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